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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大学法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(第三批)

辽宁大学法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(第三批)三人计划,已由学校发布。招聘计划如下:

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招聘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
学历 学位 专业 工作经历 其他条件
法学院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在法学院从事法学类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3 研究生 博士 法学类   年龄不超过40周岁
(1984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)
考核 刘老师
024-62602408

其中,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(1989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),当年出站博士后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(1984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),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(1979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),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(1974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)。

其他招聘具体要求详见辽宁大学人事处官方网站招聘公告(学校招聘公告网址:

https://rsc.lnu.edu.cn/info/10465/70717.htm)

辽宁大学法学院诚邀社会精英加盟,希望辽宁大学法学院成为您卓越发展的优质平台,同时与法学院教职工团队一道,共同为辽宁大学法学院的发展贡献力量!

招聘联系人:刘老师

咨询电话:024-62602408

辽宁大学法学院简介

法学院前身为辽宁大学法律系,创建于1980年,是辽宁省第一所全日制法学本科教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。法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(现开设经济法学、民商法学、国际法学、法学理论、诉讼法学、财税法学6个专业),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,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,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,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授权点。法学学科在教育部第四、五轮学科评估中持续保持B+位次,位次百分比并列全国前12%-22%。法学院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——法学教学综合实训中心,是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、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(应用型、复合型)教育培养基地、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(法学专业)、国家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、辽宁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、辽宁省本科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、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、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、辽宁省示范性专业、辽宁省“法学类”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、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首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、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(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共建),法学学科被列入辽宁省高校一流特色学科一层次、辽宁省高等学校“双一流”学科建设项目。

法学院教师80余人,其中教授20余人,副教授近30人,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生导师16人,教师中有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2人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、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、国家“万人计划”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、中宣部文化名家暨“四个一批”人才1人、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“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”1人、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人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、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、辽宁省中青年法学家5人、辽宁省攀登学者1人、辽宁省特聘教授4人,拥有辽宁省优秀教师和辽宁省教学名师等。教师团队中有国家级学会会长1人、副会长4人、常务理事9人、理事20余人,辽宁省委、省政府咨询委员2人,辽宁省地方立法专家顾问1人,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人、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1人,省级学会会长7人。学院现聘任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兼职导师170人。

原文出处:

https://law.lnu.edu.cn/info/1093/2516.htm

来源:辽宁大学法学院